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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考试院2023年河南高考志愿填报规定及注意事项

2023-07-01 11:09:58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河南填报志愿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一)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二)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三)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二、批次设置、投档录取模式和规则

(一)普通类中,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每批均可填报1-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可填报1-12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

(二)专设军队招飞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前,按军队招飞部门提供的资格名单和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三)提前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除艺术、体育类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外),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依次分轮进行。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考生可填报1-4个高校。每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四)艺术本科提前批各类别仍实行顺序志愿,设2个志愿,1个“学校+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每个志愿设置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业调剂仅适用于在豫招生计划设有专业组的高校,不设专业组的高校无法调剂)。

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12个志愿,1个“学校+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不设置调剂学校和专业调剂志愿。

(五)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均实行平行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的模式,每批次设1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不设专业调剂。

三、志愿填报程序、填报建议和注意事项

(一)填报程序

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6日开通。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

(二)填报建议

1.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须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2.设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3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

3.在相应批次设民族预科班志愿,考生可以选报1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经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

4.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军士、空乘、航海、医学、师范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类别,各类别不得兼报。

5.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平行志愿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后,系统将直接在志愿浏览页面显示打印承诺书按钮并发送只读邮件提醒,考生需按时打印签字,交报名所在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免费本科医学生还应同时提交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3.正式志愿填报时,考生可提前从考生服务平台下载志愿草表,线下填写拟报考志愿,再进行线上志愿填报,志愿信息填写完成后,须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确认无误后尽快保存,整个过程应在30分钟内完成,切勿长时间等待,避免超时导致无法保存。

4.填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5.警惕和防范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371-5561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