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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吉林大学招办官网2023-02-08 00:00:00

吉林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且为艺术类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四川共7个省(区)。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58人。具体招考方向如下:

专业

项目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合计

1.

音乐表演

声乐

美声

16

20

2.

民族

4

3.

钢琴

钢琴

6

6

4.

西洋

乐器

小提琴

6

22

5.

中提琴

5

6.

大提琴

2

7.

低音提琴

1

8.

单簧管

1

9.

长笛

1

10.

圆号

2

11.

小号

1

12.

大号

1

13.

西洋打击乐

2

14.

民族

乐器

二胡

2

10

15.

琵琶

2

16.

古筝

2

17.

1

18.

竹笛

1

19.

扬琴

1

20.

1

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部分招考方向无人报考,我校将按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志愿征集录取。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四、专业考试

2023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对于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于严格区分文科、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则100%投档、录取。

七、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

十、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7023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